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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一女子和男租客谈恋爱,但分手后很担心一件事……

杭州网 2020-11-27
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1818黄金眼 Author 1818黄金眼


杭州的费女士反映,朋友有套房子出租,托她帮忙打理,去年10月份有人介绍来一位男租客,之后她和对方恋爱了,但现在分手了,不过有些事情还纠葛不清。




费女士打理的出租房在杭州余杭阳光绿色雅苑小区,三室一厅还包含地下室



费女士:“当时他住在这个房间,1200块钱一个月,后面两个月之后我跟他确定关系后,我就住在楼下这个房间(他呢)他也住在这个房间,但有时候他住隔壁,给他留了一个。”



记者提出看下租赁协议,费女士表示对方已经搬走三个月,协议丢掉了。从微信转账记录看,对方确实支付了四千多块钱的房租。费女士说,自己今年30岁,男租客34岁,两人很聊得来,很快就陷入了爱河,期间对方向她借过钱



费女士:“转账备注的就是说,他当时手机坏了,找我借的,就五千块钱,我有备注,借给你五千块钱,我的首饰大概十几万,手表乱七八糟的,还有现金,我当时就放在这里不见了。”



费女士说,这些贵重物品都放在柜子里,后来她报了警,警察问她要购买凭证,但她提供不出来,因为需要七名租客配合调查,她觉得麻烦就主动撤案了。费女士表示,丢东西的时候,她跟男租客正在闹分手,所以她才有所怀疑。记者联系了费女士说的前男友核实情况。



费女士的前男友:“这个纯属虚构,以前在那合租房子,大概有四五个人,她经常说今天丢钱了,明天丢什么了,这个人拿的,就这样子一天到晚这样子,跟她合租的人受不了,都搬走了,她这个转账是属实的,那时候是男女朋友,她也花了我很多钱,并且(用这个)钱买的手机都给她了,她还让我给她这个钱,怎么可能。” 




不过费女士说,钱不钱的还不是最重要的,她最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。



费女士:“恋爱期间的那些照片,我觉得既然好聚好散,这种东西放在手机里面,就算你以后手机不用了,卖给别人就是一种隐私危害嘛,他拍的我没有,有的是我不知情的。”



费女士的前男友:“我手机里没有她的照片,全部删了,这个电话微信跟她有关的,我都删除了。” 


但费女士表示还是不太放心,打算再次报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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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赵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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